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在2004年结婚的,离婚12年后,因为孩子再婚,现在分居四年,我要求20万,我没有钱和5万,但她说要么给我钱,要么给我的旧房子,另外10万,房地产是我父亲的。我只有一个精确的赞助房子,我父亲付了5万,补贴了5万,请求我起诉离婚,只给她5万。

离婚
2020-02-12 23:47: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俩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分配共有财产和债务,一方放弃共有住房,可以由得到住房一方承担买房子欠下的债务。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分割财产和债务的离婚协议,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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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规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协议离婚不成的话可以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
    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 1、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因为离婚判决是不可逆的,法院对离婚判决也很慎重。如果夫妻感情有和好可能,一般不会判离。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 力或虐 待、遗 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 博、吸 毒等恶 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达成协议的,一方通过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夫妻双方进行离婚,同时也应请求法院对夫妻双方共同房产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判决生效后依法履行判决,并进行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