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同一家公司总是打电话骚扰我呢?如果不同的销售人员总是打电话过来,他们现在怎么能抱怨他们的公司呢?

2020-02-11 16:05: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频繁的发短信和打电话不会构成骚扰罪,但是严重者会被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二、问:当事人在公共场所受到侮辱、诽谤,经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后,又向人民法 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答:当事人在公共场所受到侮辱、诽谤,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提起民事诉 讼的,无论是否经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人民法院均应依法审 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
    十、问: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如何掌握?   答: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 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 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 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 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 被人骚扰可以报警,由此造成损害还可以要求赔偿:   
    1、对方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因为已经能够威胁到人身安全,所以这个时候必须得报警处理。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会侵犯人格权,所以情况已经严重到影响正常生活的,需要及时报警。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凭空捏造子虚乌有的东西,目的是让其他人遭受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那么这个情况已经十分恶劣,需要积极报警处理。   
    4、证人是影响案件判决的关键因素,所以出现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那么还是得借助警察的力量。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在出现借钱逾期不还的时候,每个借款机构都会采用这种方法催讨,所以这个时候已经影响到正常生活的,自然需要积极报警处理。   
    6、法律上保护个人隐私不受侵犯,所以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属于侵犯人格权,情况比较严重的需要积极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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