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拿到妻子的结婚证时,我的妻子怀孕了。我计划生育。我结婚前怀孕了。当我们拿到结婚证时,我的妻子去了结婚证。

2020-02-10 23:30: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证办理程序如下所示: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办理材料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注:若申请人无户籍(如军人)的话,需要自行出具相关证明。办理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费用每对9元,另加其他费用(如证件拍照费用)办理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 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张大二寸彩色合影照片。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遗产继承,结婚证如果办继承公证,一般需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如果有)、转继承人(如果有)的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遗产证据等,所有健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如果有)、转继承人(如果有)带好身份证到相关公证处办理。具体可先咨询好相关公证处。
    供参考。
  • 女方不会因未婚先孕而承担法律责任,但有抚养或支付抚养费义务(是或者)。我国婚姻法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既18岁)为止。
    所以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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