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本月十号十点和出租车相碰,我本来问右边行驶转湾当时正好是红灯,出租向我后面超车往右转道一停,我骑电动车没路可走了,闯在出租车上把我连车代飞出十几牛人远,当时我就站不起来,而且出租车司机在车里一动不动,里边还了一个客人,下车说司机你看人怎样,他才下来打电话给交警队报案,把我碰的肌肉伤了,找没有住院,现在好象腿肿的越严重了,这究竟是谁的责任。

2020-02-09 19:40:4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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