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上海。我丢了身份证。我能从警察局转一份我的身份证吗,或者你想运行一个临时身份证

2020-02-08 21:24: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具体程序是:   
    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 在如何办理临时身份证?
    在申请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一、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条件:
    1、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民
    2、在申请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二、办理机构:各行政派出所
    三、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领居民身份证回执;
    3、申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4、一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5、急需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的证明事由。
    四、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
    五、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 临时身份证是能够证明身份的卡片,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内地定居的香港、澳门同胞,回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以及在中国境内定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被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籍,年满16周岁的也应按照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