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离婚的户口在前夫家,我现在结婚不生孩子,孩子的户口怎么定居,我的户口可以分户口吗?

离婚
2020-02-08 15:13: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落户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浙江省为例,结婚后可申请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
    第五章迁移登记
    第三十条公民离开户口登记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由迁移人或者户主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移登记。
    第三十一条公民申报迁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申领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
    第三十二条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日期、登记的迁往地址与迁入地不一致或者遗失的,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签发机关申请换发、补发或者重新申领。
    第三十三条按规定允许户口挂靠亲友的户口迁移,被挂靠户的户主为落户担保人,承担通知、督促挂靠人按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公民申报市内迁移户口的,应当符合立户登记的规定,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本规定所称“市内迁移”,是指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县(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
  • 小孩落户口需要什么?
    1、小孩落户可以跟父母任何一方,由父母商定。
    2、小孩落户,不受父母户口地域的影响,只要各种证件齐全,都可以正常落户。
    3、上户口应该在小孩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但有部分地方是可以三个月以内的。
    如果你的小孩是超生的,可能手续会很麻烦,要等你交完所有的罚款后,携带罚款凭证和补办的所有手续,才能为孩子入户口。
  • 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以下内容落户:  2016年0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办发〔2015〕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 户口迁移后,社保可以转移的是养老跟医疗部分,带身份证跟社保卡原件,
    一、到原先参保城市拉取缴纳凭证;
    二、参保人将参保凭证交到新的参保机构;
    三、新城市社保机构收到后出联系函给原先城市社保局;
    四、原先城市社保机构会将信息表交接到新的转入城市;
    五、完成转移(注意转移前要先在新的城市参保成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