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爸爸妈妈我儿时就离婚了,我判给了爸爸,户籍在爸爸一起,只是爸爸从未养育过我,也没送过钱,全是父母亲带大的,我15岁父母亲就没有了,就出来打工赚钱了,爸爸重新排列了一个家中,生了小孩,如今我成年人了,提前准备结了婚,想单独立户,那麼,还必须为爸爸养老服务吗,爸爸假如年纪大了,再婚家庭的小孩必须我承担责任吗?

离婚
2020-02-08 01:43: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单独立户,但必须符合立户的条件(结婚后户口留在原籍是可以的):  
    1、一般来说,需要本人年满18周岁,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5、由于单独立户为地方性的规定,不是全国统一,具体应咨询户籍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答复为准。  为便于说明,以下以贺州的分户条件为例:  申请办理分户:  
    (一)一个家庭中的公民因婚姻、经济独立、居住等原因而不再在一起生活的,可以申请分户。  
    (二)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分户书面报告;  
    2、原家庭的《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住址;  
    4、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证明。  属结婚分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三)理由正当、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当场予以办理,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四)办理分户应交纳《户口簿》工本费10元。
  • 单独立户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否则无法单独立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 分户可以,但必须符合户籍登记机关规定的分户条件。
      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
    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