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这一月做了26天,沒有签订合同,可是要休假回家了,沒有批,假如强制回来算旷职得话,我这一月可开200多,要扣要多少钱?或是能辞退不给薪水解决吗

其它
2020-02-06 06:15: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不属于旷工,除非属于《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限制例外规定的情形;  
    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且延长的工作时间受法律限制;  
    3、法律依据:  1)《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工作时间延长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限制的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在被开除宣布之日前已经产生的工作日需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不支付可以拨打12333或到单位辖区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双方又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是需要给对方合理还款期间。
    所以为了避免在产生纠纷时因为没有相关的证据而造成必要的麻烦,最好还是签订借款合同。
    实践中为了减少纠纷,在上述合理期间后还没有还款的,出借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订立一份完备的借款合同。也可以直接协商不成后,就起诉借款人,要求其还本付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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