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建设中的民用房屋的有效期是几年,能否有民法规定?

2020-02-06 01:15: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条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欠款人未在欠条上签字确认;
    第二,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欠款事实;
    第三,债务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欠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有的债务人原本就有意要逃避债务,在打欠条时,故意找人代写。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
    所以欠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如欠条为打印稿,在欠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

  • 一、欠工程款不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2、到当地法院起诉。
    二、拖欠工程款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发包方不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承包方工程,而承包方又拖欠分包商等一系债务。
    三、建筑施工企业带资、垫资承包的现象,导致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
  •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实践中,民间借贷3年的诉讼时效因不同的借款方式而采用不同的计算标准,实践中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
    1、约定分期还款的
    约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 约定一次性还款的
    约定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约定还款期限的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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