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我被解雇了,我能向公司要求双倍工资吗?

2020-02-05 17:42: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情形,一是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是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订立,即用人单位本应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应当从本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 1.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其行为已构成违约.除了补发拖欠的工资外,还应支付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你的理解是对的.
    2.一般不会得支付.因为规定劳动部门可以责令支付相当于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总和1至5倍的赔偿金,是可以不是必须,劳动部门一般不会主动这么做.
    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未提前通知的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 很多老年人认为自己有退休金,就不能再向子女要赡养费,这种认识是不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除非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才能免除赡养义务。退休金是老年人的合法收入,不能代替子女的赡养费,而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二者没有直接关系。
    另外,子女也不能以父母未抚养自己或通过声明放弃继承财产而不承担赡养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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