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爱的律师,在云南省陪产假有多少天?我是扶贫的第一秘书。我能享受吗?

妇幼权益
2020-02-05 12:34: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三)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四)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五)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六)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在本规定实施后,国家、省对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进行调整的,生育津贴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 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

    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

    产假的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 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