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装修合同盖了合同章,也签名了,但沒有承诺合同生效方法,也没合同履行,合同生效吗?

2020-02-04 14:0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成立,必须是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存在二方及以上的订约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劳动合同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由此可见,只有劳动合同成立,并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方能生效,合同成立是前提。
  • 房屋装修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合同主体要明晰。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自己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2、工程监理人的确定。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
    3、相关的书面文件要齐全。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5、要在合同中加入增减项。
    6、材料供应不做确认。
    7、合同中要规定工期延误的责任承担。
    8、争议解决办法等。
  • 你好,
    1、合同专用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2、公章的使用范围最广,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却不能使用,其一便是同银行结算等与钱有关的业务,这种情况下必须使用财务印章;其二便是不能在发票上使用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也作出同样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上述规定也同时明确了,在发票上加盖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当然,也并不是说所有的印章用途仅限于规定的范围。个人认为,如果能够提供旁证证明签约时单位出于自愿,即使使用了不合格的章如发票专用章也可以认定合同等法律行为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