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对方不偿还债务,起诉是在原告住所地还是被告住所地,起诉能否在原告住所地提起?

2020-02-01 16:0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遇到欠债不还的,最好采取法律手段,不要委托要帐公司。委托公司利益是难以保障的。
    2、对于到期欠债不还的,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3、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5、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6、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7、《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
  •   因欠债不还而被起诉了的,应该积极到法院应诉,并可以争取和对方就还款金额、还款方式等进行协商处理,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额外损失。
      如果经法院合法传唤,债务人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判决生效后,如果仍不履行判决、偿还债务的,则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法院可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你的财产,并可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会对你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严重影响。
  •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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