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率吗? 需要公证吗?

公证
2020-02-01 10:37: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交换宅基地使用权
    交换宅基地使用权,在法律上即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之间以交换意思表示为特征,将相互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进行交换,双方之间互找差价或者不找差价的合同行为。
    2、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由他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为。
    3、租赁宅基地使用权
    租赁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法律行为。
    4、入股方式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以入股的方式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并获得股息的行为。
    5、赠与
    赠与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作业方式转让给他人,他人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行为。
  • 何谓公有住宅使用权有偿转让?办理公有住宅使用权有偿转让,须符合哪些条件?怎样办理公有住宅使用权有偿转让手续?  公有住宅使用权有偿转让是指公有住宅承租人,经产权单位同意,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将其承租的公有住宅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公有住宅使用权有偿转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产权明晰;  
    (二)承租人有合法承租权;  
    (三)无房屋租赁纠纷;  
    (四)共同居住人无异议;  
    (五)不属于危险房屋或已公告拆迁范围的房屋;  
    (六)不属于成套独用房屋中部分转让或共用厨、卫、廊、厅的房屋部分转让的。  公有住宅使用权有偿转让双方,持下列文书证件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交易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到房屋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  
    (一)转让协议(协议文本由市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  
    (二)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  
    (三)房屋租赁证(含动迁迁出证或房屋拆迁协议,公房准住通知书);  
    (四)承租人及合法共同居住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薄、名章;  
    (五)共同居住人转让同意书(或具结书);  
    (六)外市居民购买公有住宅使用权,还须出具公安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
  • 合同法中规定了“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也就是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是不得转租他人的,租赁合同虽然未标明是否转让,但也要经房东同意才能转让。如果承租人有转租的打算,必须提前写明出租人同意在租赁期间允许承租人转让,否则转让时就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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