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摩托车卖给汽车经销商时不经过家,汽车经销商又卖给别人了。 我可以注销吗

消费者维权
2020-02-01 06:3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把车辆卖给他人没有办理过户,只要双方有买卖合同,交付车辆之后出现事故,如果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车辆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车辆买卖合同效力,主要是依据一般合同效力的条件来认定的,买卖双方只要达成合意、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买卖合同即成立生效。
    车辆的过户登记并不是买卖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而是物权变动的要求。车辆买卖双方末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不影响买方交付而取得车辆的所有权,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原登记所有人丧失了对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因而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买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登记所有人不应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二手摩托车过户,顾名思义就是把车辆所属人的名称变更。是买卖二手车过程中不可省略的程序,车辆不过户对买卖双方都会带来不便。  
    1、买卖二手车只签协议不过户,前车主仍然可以用该车作抵押,损害到后车主的利益。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的话,所有人还是你,也就是说如果别人出事了,你有可能要承担责任的,要是别人逃跑了,你就更惨了,要负全责。因为人找不到了,只好找你了。  
    3、另外对于买车方。虽然捅有了二手车辆,但产权未转移到自己名下,日后容易发生纠纷。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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