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要把b1驾驶执照骑摩托车酒后驾驶,怎么处理呢

2020-01-30 11:49: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酒驾(饮酒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79mg/100ml)的,不论年龄大小,均不负刑事责任。醉驾(饮酒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及以上)的,不满16周岁的均不负刑事责任,满16周岁的要负刑事责任。
      相关规定:《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酒驾和醉驾是两码事,酒驾是酒精含量大于20%小于80%属于酒驾,酒驾的规定是:对当事人罚款两千元拘留十五天对当事人的驾驶证记十二分的处罚。
    可是醉驾就不一样了,醉驾如果在驾驶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话: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并终身不得取得驾驶证和罚款甚至还会被判刑。
  • 《刑法》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的酒驾处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一个月至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2015年酒驾处罚标准
      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而血液中含量高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
      (《刑法》修正案九)中专门针对酒驾司机在《刑法》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中增加一条【危险驾驶罪】的酒驾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丶危险驾驶罪】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