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头皮上有个囊肿,去医院摘除了。之后,医生说每三天换一次药。我的伤口第三次发炎并伴有低烧。后来,我去医院开退烧药,换了药。我问医生,根据医生的建议,他为什么还发炎。医生改口说为什么我不每天换药。这是医疗纠纷吗?我现在很笨。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1-30 07:29: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鉴定委员会如果认定属于医疗事故的,则按医疗事故纠纷来处理,院方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在处理纠纷中,证据总是很关键的,医疗纠纷的主要证据就是病历,应第一时间封存病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但是有的医方可能有意或无意地否认已封存病历的事,建议患方在封存病历时要医方出具病历已封存的字句收条,并多复印一份病历患方自己来保管。  依照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条,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与医院方协商谈判,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  
    3、协商不成,若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则可双方一起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注意单方申请医学会不受理);若可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存在医疗侵权,可向法院起诉;亦可不经鉴定直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法院委托鉴定。
  •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审理一般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要适用《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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