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无端旷职!被公司告之算自离了?不给发工资!公司合理合法吗?应该怎么办感谢

其它
2020-01-29 06:06: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所谓连续旷工三天算自离的说法虽然在中小企业中很常见,但实际上如果单位没有及时以连续旷工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并通知当事员工的话,“视为自离”之类的说法并无法律效力,双方劳动关系仍然持续存在。
    2、如果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连续旷工三天”才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连续旷工两天,然后上班半天,再旷工......这种情况并不符合连续旷工三天的条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缺乏依据。但建议需要注意制度中有无关于每月累计旷工多少天即可解除劳动关系之类的规定。
  •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工伤劳动者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的工伤保险待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