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7月10日把驾驶执照带到2017年7月10日的今天刚刚一年,是不是被高速处罚了?

2020-01-28 20:43: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交通法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驾驶证实习期满一年,可以办理货运资格的。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条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第
    (一)项规定的条件,“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即从是货物运输必须取得货车类准驾车型(A2B2等)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没有实习期的限制
  • 事故车辆投保保险,并且在保险期间内,无论是否移动车辆,保险公司均应该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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