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庭时间是2019年4月3号,接收判决书是2019年9月24日。问交通事故民事判决书生效时间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然后结束时间号数?

2020-01-28 05:10: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应现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当事人再按责任分摊。即使肇事方为买保险,也需要按照上述原则承担责任。关于鉴定,不知是因果关系鉴定还是伤残等项目的鉴定。
    如果因果关系,鉴于双方有事故证明,那么依照道交法76条,在机动车一方无相反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有过错,其应承担全责。 如果聘请的律师产生间隙、怀疑,建议及时沟通。
  • 交通事故判决生效后如何给钱,  
    一、交通事故判决生效后如何给钱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二、交通事故责任方未履行责任怎办  生效的法律判决、裁定、调解书具有强制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另一方当事人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但一方当事人怠于行使该权利,申请执行判决、裁定、调解的权利将丧失。根据《民事诉讼法》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案例:张先生于04年未申请生效判决的执行,在其后2年内也未向法院提起生效判决的执行。如果张先生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事由,那么可以再向瑞安法院提起申请执行判决。  至于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二百一十八条、二百一十九条、二百二十条,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 1.当场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机动车全责。
    既然人和车都在机动车道内,你为什么还要签字,要知道签字就代表了你对责任认定的认可,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我现在想提出重新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还有没有可能。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如果在三日内是有可能复核,过期的话就不行了,抓紧吧。
    3.要不要拿出什么证据
    拿不出证据的话,估计是复核的结果也是维持原认定吧
    如果是实在想翻盘,你可以试试主张程序非法要求重新认定,因为在有人员受伤且非轻微伤的情形,不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而在本案中使用的是简易程序。
    只能这么建议了,因为给出的信息不是太具体。如果事关重大,建议在当地请律师代理吧,必须看完资料才好判断的,那样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一切顺利!
    补充:如果是在3天内,无需理由,依法可以复核
    过期就不能再要求复核了,但是可以从程序违法下手,上面已经提到了非轻微伤时不能采用简易程序,而程序违法的后果就是无效,这个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
    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当时的情景,那么即使在认定对你不利的情况下也能依法通过举证予以推翻,因为在民事诉讼中作为鉴定结论的证据是可以用其他相反证据推翻的,只是需要你有证据而已
    因此建议你从证据方面着手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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