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建龙北满、北兴特钢轧钢铸轧工做了十二年铸轧工是特种作业人员?能否55离休?

其它
2020-01-27 23:51: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退休前的劳动争议,退休后在没有超过时效的,可以申请仲裁
      退休之前的劳动争议,劳动者虽然已经退休,但是主张的是之前的权利,没有超过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根据国家的相应政策制定)
      办理机构: 区(县)社保局
      申办对象资格:
      
    1、条件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单位在职人员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满15年;
      
    (3)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或者在井下和高温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或者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曾经从事过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人员,可将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退休条件按从事特殊工种要求工作年限长的确定;
      
    (4)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区、县社保局审核,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已记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 如果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仍在上班,双方仍然是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仍属劳动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应予受理。
    如果已经退休,则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
    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的如下规定: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