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欠货款人并不是我,有我的借条,我替人家写了借条,别人提起诉讼了,我该怎么办?

2020-01-27 06:55: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是保证诉讼时效及时中断,不要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只要是能证明你主张过权利就可以:积极催收并保留催收证据,如催收通知书、公证催收等,如不方便直接找你“朋友”催收,也可以用在报纸上刊登等,自主张权利日起,诉讼时效即告中断,重新计算,也就是还有两年。
    二是尽量摸清你朋友的资产情况,包括银行存款,可查封的资产,包括汽车、房产、设备等。
    三是积极关注你朋友的资产变化,如果出现财产减少影响还款的情况一定要及时起诉并采取保全措施,向法院提供其财产线索,要求法院予以查封。
  •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司法实践对于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
    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欠条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债务人开具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可以诉讼,在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最好及时地主张您的权力,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借钱不还,有借条,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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