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承担全部责任,我全险,车险公司别的都报帐了鉴定费要我出有效吗

2020-01-26 20:3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报销方法:
    1.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2.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
    3.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

  • 1.如用人单位按规定正常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用人单位承担);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承担);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4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5-6级伤残,如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用人单位承担)等待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来看,如果在交通事故受到的伤害能够认定为工伤,那么受害方除了能够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还享有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追讨民事赔偿的权利。
    即法律并未禁止同时享有两项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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