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的股东会决策企业破产,但对职工不出示一切股东会议决议证实,都不公布注销公司的時间,就要职工签署赔偿协议,这是不是合理合法?

2020-01-26 12:10: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解散了,以前交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会有任何损失。公司交的社保和公积金,是交给了对应的社保局和公积金中心,公司的解散对社保和公积金无影响。
      公司解散相关要求如下:
      
    1、进入清算程序
      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
      
    2、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
      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事务。
      
    3、解散公司在特定情形下仍可恢复
      我国未作规定。日本准予自愿解散的公司,在清算结束前经股东大会决议而恢复。
  • 公司清算分为两种,一种为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一种是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资不抵债时依照《企业破产法》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
    正常清算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也就是说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排在清算费用之后。这时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公司有能力支付员工的相关补偿。
  • 召开股东或股东代表大会,决议是否注销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如果是五人以下的公司可以购买对方股份,或者申请破产就是了
  • 公司注销前,公司应该先进行注销前的清算。公司清算注销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先编制公司解散的资产负债表;然后核算清算费用;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再接下来核算并收回公司账面债权,清偿公司债务及核算公司损益;再核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核算剩余财产及其分配;最后编制清算损益表和清算结束的资产负债表。
    下面具体介绍一下公司注销前清算的账务处理。在公司清算前,应当于公司终止经营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正常经营日的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是一致的。在公司注销清算过程中,要设置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基本账户。
    清算费用用于专门核算公司注销清算期间的各项成本费用,主要包括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报酬,公告费用,咨询费用和办公费用,诉讼费用及清算过程中必须支付的其他的清算费用,这些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
    在清算费用账户借方登记清算期间的各项清算费用,在清算结束时,将其全部发生额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清算损益的借方,本账户无余额。 再介绍一下清算损益科目。它是属于损益类账户,专门核算公司注销清算期间所实现的各项收益和损失。
    清算损益账户的贷方反映公司的清算收益,其内容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的收益和无法偿还的债务等;清算损益账户的借方反映公司的清算损失,主要包括清算发生的财产盘亏,包括损失财产,变现损失和无法收回的债权;期末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再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
    清算结束时,该账户无余额。若利润分配下设的未分配利润的余额在贷方,再核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若弥补亏损后,还有贷方余额,要缴纳清算年度所得税,最后若有剩余财产,将公司注销清算的剩余财产按实收股本的份额,在各个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
    最后,在公司注销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资本的资产负债表和清算损益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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