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货物的价格与实际价值不符。商人规定玉器不退还。它们能被归还吗?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吗?

2020-01-26 11:1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消费投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退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等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应承担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是指经营者明知自已负有退货等义务却不及时履行或没在充足理由拒绝履行该义务,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实现的行为。
    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正当退货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是一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提请仲裁机关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要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
  • 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孩子必须办理公证,收养公证书的格式如下:
    ( )××字第××号
    收养人:×××,男,××××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号。
    ×××,女,××××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号。
    被收养人:×××,男(或女),××××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号。
    送养人:×××,男,××××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县××乡××村。
    ×××,女,××××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县××乡××村。
    兹证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于××××年×月×日商定,收养×××为养子(女)。
    自该日起,×××、×××(收养人)与×××共同生活,相互以父母子女相称,并履行抚(扶)养义务,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是×××的养父,×××是×××的养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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