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十几万人让公安说我的钱来源不明,冻结银行卡。 你说了我的电报诈骗。 我的钱能解冻多久

其它
2020-01-25 16:4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银行卡(包括借记卡、信用卡等)欺诈主要有如下形式:  
      
      骗取持卡人密码和账号。
      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如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骗取持卡人的账号和密码,造成持卡人、发卡人的资金损失。
    主要手段有:
      
      ·开设假银行网站或假购物网站
      ·利用计算机病毒进行诈骗
      ·利用短信群发器向不特定的社会群体发送虚假信息
      ·直接在ATM机上安装微型摄像装置,或利用高倍望远镜在距ATM机不远处窥视
      ·通过虚假电话银行,诱使客户输入个人信息,窃取客户的银行卡账号和密码。
  • 遇到电信诈骗该如何维权:
    1.提高警惕。对
    170、
    171、153等开头的陌生号码谨慎接听,不主动回电,对任何人不能泄露短信验证码。网络购物付款时,要认真核实网站的真实性,防止被钓鱼网站盗取个人银行信息。
    2.多方查证。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参加活动缴纳费用等一般都是现款交纳或者对公转帐,不应汇入个人账户,不要轻信上当。到银行自动取款机存取遇到银行卡被堵、被吞等意外情况,要与真正的银行工作人员联系处理和解决。
    3.注重隐私。不要轻易将自己或家人的身份、通讯信息等资料泄露给他人,即使在熟悉的人面前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遇到朋友圈里“输入姓名测试姻缘”等活动时尤其要谨慎,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4.不贪便宜。“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轻信任何中奖信息,不为蝇头小利扫码参与线上活动或贪图便宜到不正规的网购平台购物。
    5.及时举报。一旦发现被诈骗,要马上停止交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电信部门举报,尽量挽回损失。
  • 电信诈骗罪刑罚的认定: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
    (一)、
    (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