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人持械打劫,被打劫人逃走,逃走是丢落钱夹,那个人拾得,问是不是组成抢夺罪既遂?

暴力伤害
2020-01-24 14:52: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持刀抢劫属于严重暴力犯罪,应当及时报警处理。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 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