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总不许辞职,压了我一个月的薪水,跟我说走得话那一个月薪就没了。我新员工入职的那时候沒有写入职表也没说要写,我跟老总说要辞职,他不愿帮我写离职单,我跟他明确提出离职有三天了,都说不愿意,我还在那上下班早已感觉索然无味了,我该怎么做才可以将我的薪水取得手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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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劳动者所有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
证据。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
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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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应对欠薪的主要方法为:
一是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二是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来解决;
三是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来解决;四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是求助社会、媒体的力量。
如果农民工要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的话,应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全部相关证据。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在公司没有正当理由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下,员工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出辞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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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辞职:
1.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需要用人单位同意。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
二、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未支付的,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根据《关于实施<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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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以及工作情况选择辞职,也可以选择继续留在用人单位工作。
2.工伤职工无论是否离职,都可以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
工伤赔偿。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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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