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逃走的,一般担保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连一般担保都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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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逃跑了,担保人要承担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只起诉你,而无须把借款人作为共同被告;但你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
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
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
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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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担保的意义在于当债务人不愿或无法按时足额清偿债务时,保障债权人的债权依然能够得以实现,即使担保人有没有实际受益,但只要其提供担保的事实存在,其均应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主要区别在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前提条件不同,若是连带担保,则债权人可在债务期限届满后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清偿债务,此时,债权人有选择要求谁偿还的权利,但若是一般担保,则担保人只须在债务人穷尽包括诉讼在内的一切方式后均不能清偿债务的条件下承担担保责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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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应注意追偿时效。
《民法通则》第81条第1款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保证人的追偿权指的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
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都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追偿权的范围大体包括:
(1)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2)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4)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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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