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上班的地方直接通知不干了,我们事先不知情,然后到七月底就被停止工作了,刚开始打电话问领导,领导说工资到时间就发放,但是过了两个月,工资还没有发放,给领导打电话也不接,下属领导来电话说要减少薪水发放,但是减少后还是没有发放,我想问,怎么解决

2020-01-22 12:48: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工资发放时间的规定,法律规定是每个月必须发放一次工资,也就是说5月份工资最晚要6月底发放。《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劳动部在1994年12月6日发布的通知,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资支付暂行 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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