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网上找到了一家贷款公司,他们寄给我一份贷款合同,让我打印、签字、盖章,然后给他们拍照。合同上有违约赔偿金。他们要我在卡里存3000元。现在我不想申请贷款。这被认为是违约吗?

2020-01-19 12:56: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是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还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这个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一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有利的。
    一、不要去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单位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使用劳动派遣是对用人单位极大的有利,而且劳动者极大的不利。
    第一,是为了规避新劳动法中对于干满十年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很多用工单位,解除了员工的合同,然后要求这些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最后在由劳务派遣公司将这些员工派遣到原用工单位工作。
    用工单位摇身一变成了和这些员工没有劳动关系的一方。
    第二,是出于经济利益。增加正式员工就意味着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就要有更多人来分摊。最好的办法就是使用劳务派遣,因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不算企业的正式员工,而且人工费用在财务上可以列入“代办费”“工程费”等其他各种名目里,根本不会占用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
    第三,就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因为用工单位如果使用了劳务派遣,那么其雇主身份是很模糊的,只要身份一模糊,责任就模糊。如果出现事故或者是纠纷,就可以和劳务派遣公司两边相互推诿。
    (现在你明白为什么只要哪一出什么事就是“临时工”出来顶罪了吧,这真不是骗人的,而是劳务派遣的问题。)
    第四,是利于管理。因为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员工没有劳动合关系,随时可以将派遣员工退回。
    派遣员工由于随时面临失业的压力,自然工作努力。
  •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 网络诈骗表现形式暨识别要点:
    1、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2、以中奖为名,要求“中奖者”事先支付所谓的“个人所得税”等。
    3、声明签订合同主体与盖章内容显示主体不一致。
    4、印章内容显示不合法。
    5、要求提前支付验资费、保险费等各类名目费用。
    6、以不答应就报警、发送《法院诉讼告知函》等方式施加压力,逼迫支付钱款。
    7、网络刷单,以完成一定任务(继续刷单支付款项)才能返还书单款为由,要求继续支付款项。
    8、冒充公安等机关和办案人员的身份,以“让提供身份信息给她们录口供,说还要冻结所有银行卡”等话素,一步步诱导以获取银行账户号、密码等资金存储信息。
    9、以提供工作岗位为名,要求应聘者缴纳所谓的保证金、服装费、培训费等各类名目的费用。
    10、假借合法主体资质,签订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者,直接虚构主体资格(虚构公司名称等),签订合同。
    11、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知自己无合同约定的投资/运营实/体项目,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而骗取对方钱财。对方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的规定,有刑事追诉的风险,你有权利同时也有义务到举报至公安机关。
  •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是可以协商确定的,但是具体的数额不能超过标的额的30%。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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