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坐出租车到车站的乘客,开门时从右边下车。突然,一辆电动车撞上了门。我是乘客。我应该如何补偿乘客?我应该如何补偿乘客?我是乘客。当我乘出租车到达车站并打开右边的门时,我突然走了过来。一辆电动车撞在门上。我是乘客。我应该如何补偿?

2020-01-17 14:1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坐出租车被撞发生车祸的交通事故后可以考虑起诉出租车司机、出租车所在公司、出租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事故对方司机、车主、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电动车撞人医疗费赔偿: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 一、从《合同法》角度:受伤乘客只能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除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应当对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本案中是横穿马路存在行人过错,司机采取紧急避险且属于职务行为,乘客本身无重大过失或故意,所以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从《侵权法》角度: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行人和司机都存在过错,即都有责任的情况之下,两者属于共同侵权,乘客可以要求行人和公交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并互负连带责任,至于行人和公交公司内部则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过错比例来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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