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刚申请注册的企业营业执照拿了再金融机构也银行开户了,就是说都还没到税局贯彻落实,想销户,必须哪些

公司税务
2020-01-17 14:0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五、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清算报告;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应提交《注销公告》证明(登报45天的报样);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公司按要求备齐资料——工商受理人员初审——工商审核人员核准——核发注销通知书    
    四、办理期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三个工作日办结  
    五、收费标准  免收费
  • 公司注册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等。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公司注册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当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的,提交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复印件,末取得房产证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购房合同以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客饭、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末注明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