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别人的债没有还清,如果有借款人,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1-17 09:0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这个债务与房产分割无必然联系,房产分割仍然按照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办法进行。
  • 能否单独起诉担保人要根据法律事实和法律规定断定。借款合同(借条可以视为合同)约定每月偿还的,到期没还就是违反合同规定,出借人可以起诉借款人违约。但是,没有借款人的住址、电话等,法院是不会立案受理起诉的。
    因为无法把诉讼文件送达被告人。注意:借款合同诉讼,能否单独起诉担保人,要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来定。法律规定,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则不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可以选择单独起诉保证人。
    就是说当时借款合同上注明,借款人如果不偿还的由担保人偿还,这种情况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就不能单独起诉担保人。
  • 其一,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你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诉,同时可以多方面收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其二,如果你方将小孩留下,之后可以要求对方给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