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警察昨天早上带走了我的朋友,他们没有告诉我们是哪个警察局。他们说他们正在协助调查,并在24小时内等待通知。此外,我们在管辖区找到了警察局,并说他们没有带走这个人。现在24小时过去了,没有人通知我们。我们现在如何处理这种情况?找不到人,你能直接报告失踪人员吗?

刑事辩护
2020-01-16 09:27: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不仅适用于银行、信用社等储蓄业务单位,而且适应主题扩大到其它负有协助查封、扣押义务的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如管理房屋档案的房管部门、管理不动产的登记部门、管理有关文书档案的单位、存有病例的医院、握有证据或能查到证据的单位,对法院的调查取证协助要求不予理睬,不作为或设置障碍、编造借口使法院无法得到证据。该规定也适用于诉讼阶段。)  
    (二)有关单位(不仅包括金融机构,还有证劵交易与托管机构、保险机构、与被执行人存在投资、融资、交易、结算关系等关系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由存款扩大到财产,并增加了扣押和变价)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它财产的;  
    (四)其它拒绝协助执行的。
  • 请问一个人失踪了,个人想离婚。两个办法: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之规定,您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但至于法院是否同意判决你和妻子离婚,则由法院依法根据你们婚姻的实际状况来决定。
    2、也可以在起诉离婚前先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宣告失踪,在依法定程序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再到法院起诉。此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4款“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之规定,则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离婚。
    综上,你可以直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为了更可能达到离婚目的,建议最好先对你的配偶提出宣告失踪申请,待依法定程序他被宣告为失踪人后你再到法院起诉离婚。
    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法院到时通知不到男方,会通知你要不要办理公告,你可以选择公告送达,公告期60天,答辩期30天,90天以后就可以开庭了,开庭后就按正常程序走了。
    不过判决下来之后,判决也需要公告送达。
  • 人一般情况下,失踪报警的时限为24小时。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人身安全有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则随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失踪多久可以报警并被立案:  可以根据情况,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刑警队报告失踪人口或者在失踪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所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则随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由上述可知,如果是符合上述情况的人口失踪,可以马上报警,并且公安机关会要立即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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