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病假工资和退休工资有什么区别,退休合适吗?

2020-01-15 23:2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为用人单位没有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办理退休的,可以主张补缴社会保险费。不能补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补偿。
  • 办了病退,就相当于正式退休了,不存在到了退休年龄再计算退休金的问题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病退必须同时符合年龄条件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办理病退基本条件。
    申请人符合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将本人的病案材料及《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病退。
    三、办理病退手续。申请人凭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连同申请人档案材料送晋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办理病退手续。 退休工资执行正常退休标准。
  • 工资支付是指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使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转变成实际所有工资的过程。  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是劳动者实际支配和处分工资的前提。为此国际劳动组织在1949年第95号《保护工资公约》原85号同名建议书中,对工资的支付保障作了规定。
    我国涉及工资的支付保障规定主要有《劳动法》、劳部发[1994]489号《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amp;#39;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amp;#39;据此,劳动者在工作中损坏物品,如果是因其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额,但每月扣除的数额以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为限,以保证该扣除不影响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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