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刑事辩护律师、请问一下、我的老婆右手中指第一节被粉煤灰烧失量、如今手指甲也没有了、该获评多少级残废、该如何索赔、
-
交通事故伤残程度鉴定包括 I 级伤残至 X 级伤残。具体鉴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一、伤残鉴定内容
1.伤残级别鉴定
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后续治疗费鉴定
如伤者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
3.护理级别鉴定
伤者受伤严重,如
一、
二、
三、四级伤残的,由于需要长期护理,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做护理级别鉴定。
4.误工损失日鉴定
误工损失日,是指伤者受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经治疗已达到临床效果稳定即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只有通过伤残等级评定后才能确定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
评定原则:
一、实事求是地评定。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1、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评定依据的,评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结合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为辅,综合评定。
2、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作为评定依据的,评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为主,结合损伤当时的伤情为辅,综合评定。
-
没签订劳动合同,摔伤了,伤残评定。 伤残等级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各项费用: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残疾赔偿金,
4.医疗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交通、食宿费,
6.辅助器具用费,
7.停工留薪期工资,
8.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