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问一下,在2002年颁发了宅基地证书后,既然土地被指定为次生林,是否有可能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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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建设规划的村庄,村委会(居委会)必须预先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二)申请建房村民向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提供户籍关系、家庭成员情况、现有住房状况等材料,必要时确认四邻。
(三)村民建房申请经村委会(居委会)集体讨论、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村委会(居委会)签署意见,报所在的街办(乡、镇)进行初审。
(四)所在地街办(乡、镇)对建房申请人所提供的用地批准文件或宅基地使用证、村委会(居委会)审核意见、设计图纸或选用的标准图集、通用图集等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出具意见,由申请人报区规划分局审核;区规划分局审核通过后,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施工许可审核。
(五)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街办(乡、镇)初审意见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出具同意开工意见并指派专人到现场放线后,申请人方可开工建设。
(六)区行政执法分局和村委会(居委会)对村民建房进行备案管理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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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宅基地产生的
土地纠纷通常是房屋的
占有、使用、收益或宅基地归属等纠纷。比如,宅基地上的房子跟宅基地
继承问题。在我国《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但是继承法对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保护的。在现实过程中,也大都依照房随地转的原则处理,
宅基地使用权跟着房屋一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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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重新申请在宅基地建房为例
申请流程与上面基本一致,不同的是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还要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另外材料准备方面,除了户籍证明等三项,需占用农用地的,要提供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拟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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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