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跟某知名品牌奶茶店签了一份的门店加盟协议一共10万(8万的特许加盟费,2万的担保金),合同书上标明签了合同书并结清账款以后未予退钱,如今我店面还没有开,想退钱,联络公司总部,公司总部不许退钱,我想问一下这一有解决方案吗

2020-01-13 23:13: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
  • 合同一旦确立,就不能随意撕毁或中途终止。但是,也有加盟双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发生。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到什么程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当然,也应写明违反协议的一方是否有机会弥补其过失,以避免合同终止的后果。
    一般来说,合同终止后,加盟者不能再使用总部所有的贸易商标、名称、各种标志和其它权利,在一定时期内也不得从事相类似的经营业务。
  • 特许经营的优势有:
    1、经营所需商品由总部统一提供,其投资成本远远低于普通经营性投资;
    2、能获得连锁经营更为规范统一的营销培训;
    3、享受品牌的知名度和整体广告宣传带来的经营效应;
    4、统一的整体店面设计、经营策划、管理模式,可使分店快速启动,一经开办即可获利;
    5、一个知名品牌的连锁店更易取得消费者的依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