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工作,周末前后请假,用两倍的天数扣除工资是合法的吗?

2020-01-12 07:03: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兼有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两种收入时的筹划。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5%一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20%的比例税率,而且对于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解释,劳务报酬实际上相当于适用20%,30%,40%的超额累进税率。
  • 《劳动法》中规定怎样扣请假工资?按照你请假的时间来乘上你的每小时工资,综合就是你所应该扣的工资。

    事假不发工资,事假是因私事缺勤,劳动者没有付出劳动,不应支付报酬。
    按原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59]中劳薪字第67号)第一条规定,在一般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

    请假应扣工资的计算: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小时)×小时工资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天数)×日工资,基本工资/当月天数*(当月天数-请假天数)。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自主确定支付办法。
  • 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该规定第16条还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上述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不得视为克扣工资。  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下列减发工资的情况也不得视为克扣工资: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假等原因相应减发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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