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二婚,我丈夫头婚,现在怀孕需要给孩子办准生证,但是前夫不给出我孩子的出生证明

2020-01-10 07:0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是人工流产引产,二胎准生证作废,不再批办二胎准生证。2,意外小产,要在意外之时及时报告计生办或计生局来察看,以确认是意外流产,可以再批办二胎准生证。
    3、如果没有及时报告计生局,事后说是意外,有证明也不足以采信,只能视为人工流产。
    4、投诉是可以投诉的,你可以投诉试试,投诉能不能成功,很难说。你投诉到人民政府,计生局会派人调查的,如果调查结果确实是意外,有可能批办准生证,如果调查结果还是难以确定,不会再批,如果调查结果是医生开具的证明不真实,不批准生证不说,还会追究医生的法律责任。
  • 《出生医学证明》填写内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需要自己填写部分,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户口登记机关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
    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 在家出生的孩子的出生证明:在婴儿出生30日内,由婴儿母亲向婴儿出生地妇幼保健站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申请领取时,除提供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婴儿的接生记录证明书、亲子关系声明、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婴儿出生地社区、村(居)委会或单位证明等证明材料。
    签证机构经调查核实后仍难以查清婴儿出生情况的,应当要求申领人提供当事人的亲子鉴定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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