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说她因为脚痛而辞职。她能申请经济补偿吗?

2020-01-09 05:1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能规定劳动者不能离职,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按照险种分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全部单位承担。
    在社会保险中,包括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和农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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