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某日早上7时许,我父亲骑电动车下班回家,他在辅道骑行。在他前面主道行驶一辆公交车右转弯进站,由于双方都未看见对方,结果我父亲直接撞公交车上了,导致右脑骨折瘀血,锁骨粉碎骨折,左腿粉碎性骨折,右耳失聋,左眼重影等等。请问这起事故中,我父亲有责任吗?

2020-01-08 06:50: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是否要承担两人的误工费要看医嘱是否要求两人陪侍的。而且,具体多少误工费也要看对方出具的相关证据确定,比如对方工资单工资证明等。 双方都有责任,摩托车方不需要赔偿全额费用。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
  • 发生电动车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费等。
    3,建议在没有详细咨询律师之前不要轻易私下跟对方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否则,你的后续治疗费就可能无法要求赔偿,或者赔偿数额很可能偏低,而你们一旦达成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反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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