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百货商店买衣服的店员知道这件衣服根据成本打八折,我买的时候不告诉我,却按成本买了以后,我知道这件衣服打八折的店员的行为是否是消费诈骗
消费者维权
2020-01-07 14: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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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应加倍赔偿消费者并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诈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
(六)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七)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八)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九)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一)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二)其他虚假或者是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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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时遇到欺诈或对接受服务不满意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投诉可以拨打12315热线投诉。发现消费欺诈要主动维权、敢于维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出3倍赔偿,还是要求500元赔偿,有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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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九)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一)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三)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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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