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在民办医院门诊生小孩得话如何报帐医保?并且医院门诊没有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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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
(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
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三)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
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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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外省生孩子费用可以按相应的比例报销或享受定额的补贴,但操作起来是比较麻烦的,具体操作程序与参保人的享有报销标准请向参保人的社保机构查询。 医疗保险(包括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是属地管理的,原则上是在哪里参保,就在哪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离开参保地就医,需要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或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证明(在到社保管理机关审核盖章),才可以异地住院就医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没有办理异地就医或转院证明的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同时,在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也会向下作相应的调整(即会少报一定比例)。 一般报销费用需出具以下几方面资料:
1、医院康复出院小结及缴费清单;
2、缴费凭证;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及本人的身份证; 对此,有的地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比如吴江市(吴江人社”新闻发言人)作了如下解释: 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原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生育妇女(限男女双方或一方为吴江本区在籍居民)凭吴江区妇幼保健所发的“母婴保健免费服务券”在吴江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用市民卡结算。生育的补偿标准为自然分娩每人次2000元、剖宫产分娩每人次4000元(违反
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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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人员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部分重症疾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
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
(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或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
疗费累计超过统筹基金的"封顶线"时,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负
责理赔,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具体为:。
(!)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
(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
(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在一个年度内,大额医疗保险费按比例支付的费用最高为每人30万元。
另外,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职工、退休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
的重症疾病,在3万元以内的由个人自付医疗费(不含个人自付的起付标准数的医疗费和不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4000元的,由商业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
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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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