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哥死于车祸。他没有孩子和妻子。妻子已经拿到了死亡赔偿金的三分之一。她会因为离开我家而被起诉吗?

2020-01-06 20:50: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继承法》第26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的,分割遗产时,应当分出他人的财产。
    妻子死亡后原夫妻共同财产先分出一半属于你妻子的遗产,你妻子死亡时若没有遗嘱,那她的遗产由其丈夫、孩子、父、母四人各得一份。
  • 受害人死亡的,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可以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

    一、被害人死亡后的适格原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二、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综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8844*20,丧葬补助金为当地月社平工资*6,抚恤金要符合条件才能享受。
  • 如何索赔。
    1、确定损失。
    确定损失是要求赔偿的第一步,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众多,由实际损害和事故的性质确定。

    2、确定可获赔偿额。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确定。
    3、采取索赔途径。
    损失不大的交通事故可以采取和解或是调解的途径,当事人之间无法协商以及损失严重的事故须得采取诉讼的途径方能很好的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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