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广州交社保三年,今年49岁,那我该怎么继续交费

消费者维权
2020-01-05 02:12: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交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少交是指用人单位虽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其缴费数额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迟交是指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缴费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只为劳动者缴纳了最近一段时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由于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律义务,所以,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出发,社会保险费实质上属于国家征收范畴,是行政而非司法,由此产生的争议当然属于行政争议。
    现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已明确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征收规定为行政机关的一项职责,如《劳动法》第100条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6条均有相关规定。
  • 按照规定,跨统筹区域转移社会保险的,只能转移养老的个人帐户部分,缴费年限是否累计,规定上说是累计,但要看当地的政策,因为区域不同政策也不同,有的地方不承认你的缴费,因为你没有为当地的社保做出贡献,所以在实际操作当中,有的地方不承认你的缴费年限,这样的话缴费年限就无法累计了。所以在转移过程中,一定要原来的社保中心出缴费证明。
  • 只要社保累计交够15年退休后就可以领取退休金了。“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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