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儿子住父母家,父母的产权房,父母已去世,有五子女,我和儿子无房产,现住的房面积15.1平方,不知是否能申请经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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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就是
法定继承,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有平等的
继承权。婚前财产跟
夫妻共同财产不一样,婚前财产是整个作为遗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先要分出一半来作为妻子个人所有。
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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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办理继承过户即可。
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
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公证时,除你外的其它继承人都
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可继承的房产份额都赠予你,就可以把房产集中到你一人名下。)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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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