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电动车,横穿马路的那时候被一个直行骑摩托车的人撞我电动车上来了,而且她负伤了我没事儿,是我义务吗

2020-01-03 16:05: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电动车撞人也是会构成交通事故的,而这个时候往往会对受害者造成以下三种伤害情况,即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根据不同的情况,我国法律对于赔偿的费用有如下规定: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 酒驾:饮酒后暂扣驾照六个月,并处罚款1000-2000;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1000-2000,吊销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6个月以下拘役,罚款1000-2000,吊销驾照五年。
    发生事故关键看事故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如果对方负同等以下责任,那么只要按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就行,如果负主要以上责任,并且你母亲伤情鉴定为重伤的话,那么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吊销驾驶证终身。
  • 您好,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等等。
    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专业的法律服务将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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