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9年1月16日,我在建筑工地工作,发生了一起事故和股骨颈骨折。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恢复好。由于财政资源有限,我申请与我的老板达成协议来处理报酬问题。由于骨折部位有钢钉,医院建议恢复一到一年半,再做一次手术,取出钢钉。然后问题出现了。这种情况我能付多少钱?

2020-01-03 12:2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班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发生骨折的情况,通常可以霍克一次性赔偿金:7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平均工资指的是事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工伤疗养期间,公司要照付你工资和奖金。
    你去医院就诊时的交通费是可以报销的
    去医院看病的发票都留着,申报赔偿时,社保会根据医保核定目录报销给你一部分医药费的。
  • 工伤保险理赔流程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4.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5.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 发生工伤可以按以下步骤维护自身权益: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说明。
    2.伤情稳定后,构成伤残的,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申请伤残鉴定。
    确定具体伤残级别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3.与用人单位工伤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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